2)第七章 芬芳_不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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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也就是郭大官人,名叫郭芬,字伯德,更是乐善好施,向来资助地方,提携友人,基本上是属于,谁想占他家便宜都能占到那一种。

  甚至有人在大街上看到郭芬,根本就不认识,喊一声郭大官人,只说是今日无钱饮酒,请借银十两,那郭芬哈哈一笑,直接给了二十两,道:“且去畅饮!”

  诸如此类的轶事,郭大官人身上有许多,在本地声名极佳。

  连他弟弟郭芳,也是个大手撒钱的主儿,一起吃饭也好,喝酒也罢,只要他在,根本不可能让别人掏钱,班里一起出门郊个游,人家直接出动仆奴百人,生生把一次踏青,办成了大型的野外宴会,免费招待所有师生。

  难得的是,那郭家如此有钱,郭芳如此撒钱,在书院时,却从不拿大,哪怕对严骏、陆洵这样的书呆子,也是笑容可掬、意态随和。

  大概也正因此,他家说要摆宴席请客,就连严骏这等不愿意去高门大户凑热闹的人,都很乐意去捧场,吃他家一顿。

  有这种好事,作为铁子,他俩当然想要叫上陆洵一起。

  话说在这个时空,至少是在原主生活多年的这个大宋国,文人的地位是的确很高,无论权贵之家、修仙宗门,还是家产钜亿的商贾人家,都很乐意来来回回的找理由请文士们吃饭喝酒。

  甚而,哪怕是松山书院这样的修仙学前班里的学生,也是让人高看一眼的。

  郭家请客,倒是一顿蹭吃蹭喝的好机会。

  他家的有钱程度、奢靡程度,注定了这种筵席是普通人家子弟一辈子都未必能吃到一回的——更何况是为了庆祝他弟弟的大喜事!

  然而……

  陆洵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肚子,又下意识瞥了小妹陆温的肚子一眼,笑道:“这却是难得的一道宴,你们两位自是该去!只是,现今在下已经不是书院的弟子了,若是再去……恐是不大妥当!”

  裴易笑道:“这有什么不妥当处?那郭芳说了,只要是同窗,都可以去!莫非你退了学,就不是同窗了?”

  严骏也难得的附和,“是极!合该去的!”

  陆洵想了想,也不再多说,只是拱手道:“容我回家同家母禀告了,放下东西,这便同两位一起前去!”

  “速去速去!”

  儿子要去吃席,还是那大名鼎鼎的郭家的席,非但是增长见识、拓展人脉,更是可以散散心,陆老娘自然没有个不依的道理,叫了他过去,与他重新裹了头,又与他带好了方巾,见自己儿子如此的英武俊俏,不由心生欢喜,叮嘱,“去吧!只是喝酒要慢着些,要酌量,莫要在外喝多了,万一大醉了,要出丑的!”

  陆洵躬身施个礼,答应下来,便出了门,汇合了严骏、裴易二人,一路说笑着,直奔那郭家的宅邸而去。

  未到门前时,只远远从街这头看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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