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四章 撩_不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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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喜欢黑丝大姐姐和温婉小阿姨,最好是董事长那种!

  所以,所谓感情,所谓算计……谁能摘得一清二楚?

  左右现在自己倒是不讨厌这个小娘子了,倒是真的。

  尤其是刚才那一幕——啧啧,两人相对施礼之后,可能是气氛有些过于的郑重了,她反倒是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了,于是两人相对无言了片刻,她便转身跑开,走到不远处,却又回头,留下一个极好看的羞笑。

  侧颜也很杀!

  李清照真是大神啊!

  别的不说,这个场景真是被她几句词说到了尽处。

  脑子里这么想着,回到家中,他也顾不得蔡确等人忙活把七花马牵去马厩的事情了,径直就回了自己书房,展纸研墨,提笔就写下一首词来。

  其实单就个人口味而言,他爱诗超过爱词,因为觉得诗的形制更规整,读起来更朗朗上口,整体好像也更有气韵,所以穿越以来,他所写的几乎全部都是诗,这一篇,倒是第一首词作了。

  词名《点绛唇》。

  词曰: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略有些不符合刚才二人隔门问答的场景,但是没敢瞎改,就自己那水平,陆洵觉得大概率一改就瞎——但神韵是完全符合的。

  就最后三句话,已经够了。

  她会懂的。

  啧,刚才路上还觉得不会有主动追女孩子的可能了,这不就写情诗泡妞了?

  想了想,又在词牌《点绛唇》之下,加了标题,《垂花门》。

  这就更露骨了。

  再没个不懂的道理。

  自己再看一遍,没有问题,在末尾署了名,随后放下笔。

  果然,预判再次正确,这是一首四星之词!

  正合适。

  小心地把墨迹吹干,折起,找个空白信封一装,写上一个“周”字,底下落款“知名不具”,他出了书房,到前面叫人,“易兄,再跑一趟,为我送封信如何?”

  …………

  第二天就是端午了。

  一大早天还没亮,陆老娘就起来了,要去礼佛烧香,蔡确也主动张罗着套上了车,陆老爹竟表示要亲自护送陆老娘去上香,这下子倒是陆洵省心了。

  那人挤人的地方,他又知自己长得出众,太好认了,自然是能不去就不去。

  不过除了蔡确之外,还是又安排了在家的赵壮也一并护送去。

  毕竟除了老爹老娘之外,连陆漳陆温也要去,一大家子人呢,蔡确还要留在外面照看车马,必须得有个人跟着,陆洵才放心。

  至于他自己,现在他倒是并没有太多安危上的担心了。

  这些日子关起门来用功,那么多诗砸进去了,可不是白努力的。

  点亮第六处「星宫」之后,老实讲,无论力量、敏捷,还是速度之类的,其实他自己觉得,自己已经越来越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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