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三章 斗心_不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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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宅。

  临时夯下去的一根柱子上,拴着一匹与这个院子的气质绝不相衬的七花马。

  陌生的环境,在一旁犬视眈眈的大黄狗,都让这匹奢华的宝马有些不安,不时地转圈,打着响鼻,似乎是在警告着什么。

  陆洵背着手,认真地打量它。

  严骏站在他左边,陆老爹陆老娘和陆温站在他右边。

  个子稍矮一些,看它的时候甚至需要仰着头。

  陆氏父子两个都是愁眉紧锁。

  古代也有奢侈品,也有超跑,这就是。

  西唐之长安,大宋之汴梁,有的是数不清的豪门世家,专爱这样的高头大马,而且要求纯种,最好是从西域进口的。

  顶级好马,还要装扮它,分九花、七花、五花、三花共四等。

  寻常贵家,能得一五花马,已经视若珍宝。

  其价值、其牌面,绝对是超过现代社会的一辆法拉利的。

  骑着那等大马出去,是相当有面子的一件事——为此,权贵之家不惜千金求购,丝毫不夸张的说,一匹五花马已经可以在寸土寸金的开封城买个小院子了。

  一辆跑车换一套房,这一点都不夸张。

  至于面前的这种七花马,市价就更是夸张!

  可以说,尽管在这个世界,是有仙人,而仙人们又是有各种各样的御空法门的,单论速度,那些仙家坐骑的速度,早已秒掉了这等大马,但是却丝毫都没有影响到凡俗世界对它的追逐。

  直升机售价几何,影响不到法拉利的。

  它的属性已经不是交通工具,是奢侈品。

  看了许久,陆洵苦恼地扭头看向陆老爹,说:“奈何?”

  陆老爹也愁眉紧锁,“又能如何?”

  陆洵是无论如何都不曾想到,郭家兄弟俩居然会拿这东西作为回礼送给自己——东西当然是顶级的好东西,而陆洵最近也的确是想要弄个代步工具,然而,这东西太扎眼了,骑出去基本上就别想安生不说,关键是郭家为了养它,是单独有一个大大的马厩的,而且有三个人就负责日夜照顾它。

  陆家哪来的那个条件!

  别说照顾它了,陆洵要早起去蔡家习武,都没人给做早饭,要出去到路边摊随便对付两口——买三个仆役专门照顾它?可能吗?

  也没那么大的院子给它建马厩啊!

  所以,现在我有法拉利了,但是还缺一个车库,缺三个替我每天给它加油、把它擦亮的服务人员。

  很扯淡的感觉。

  但这是「初读」的回礼,又是无论如何都不好回绝的。

  而且也不可能卖——把人家的回礼给卖掉,很不礼貌。

  陆洵隐隐怀疑,这大约是郭芬那家伙给自己出的一个小小难题?

  下一步估计他正好要送一套院子了?

  后面光是他知道的,就还有一首三星之诗《小松》,和一篇四星之文《读孟尝君传》的「初读」呢!

  到时候主动把院子一送,既显得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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