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 我不愿意_不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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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那个陆洵留下了一架书。

  作为松山书院的弟子,虽然他天赋普通,但学习却真的是可称刻苦。

  别以为长得帅是什么了不得的资本,权贵之家的子弟长得帅,会被称赞一句“风仪过人”,但普通人家出身的子弟,尤其还是贱役之家,长得帅了,无非就是在应聘给人家站岗牵马这一类的工作时,有些加分而已。

  再不然就是民间的七大姑八大姨小媳妇大姑娘们热衷于讨论你而已。

  徒增乱名,反为不美。

  所以,长得帅了,反倒越发应该规规矩矩做人,认认真真学习。

  就如美女,你不勾搭人,人家看你一眼都要想入非非,编一些跟你的鸳鸯蝴蝶梦,更何况你还主动抛媚眼儿过去?就这,你还想要好名声?

  所以,原主一旦被勒令退学,居然能失意到喝酒喝死,绝非偶然。

  过去这些年,就因为长得帅,他压力很大。

  不想误入歧途,成为「声色娱人」之辈,只有加倍的勤奋苦读。

  看看这塞了满满当当的一架书就知道了。

  陆洵揉着脑袋,消解着昨夜宿醉,以及死而复生一番所带来的,脑袋的不舒适的感觉,走到书架前,慢慢地看。

  每一本都有很熟悉的感觉。

  他顺手抽下一本名为《履斋诗馀》的书。

  第一册。

  作者吴潜,字毅夫,号履斋,南齐人,曾一度官至南齐国参知政事,是宰相级的人物,政绩颇著,写的词很有名,亦擅宫体诗、律诗。

  从记忆中陆洵知道,他是原主最喜欢的几位当代诗人之一。

  说是当代,是因为这位南齐的宰相,刚死了没多少年。

  诗馀,即词。

  《履斋诗馀》,是吴潜词作的合集。

  这个时空的文学脉络,在陆洵看来发展的有点乱入,但有了「天机」做评定,这种乱,却又给人一种乱而有序的感觉。

  诗起于远古,至《诗经》为大成,以四言为主,一句诗,四个字。

  与之稍晚的屈原,擅长楚辞,有别于《诗经》的体系,擅长长句、长诗,甚至还可以被理解为是“赋”这种变体的源头之一。

  甚而《离骚》这篇伟大的七星雄诗本身,都被称为“骚赋”。

  到了汉朝,“赋”这种题材更是大放光彩。

  四言诗仍是一时的主流,但五言诗已经开始出现。

  到了汉末时期,五言诗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

  汉朝有“乐府”,魏晋亦有“乐府”,这是专门收集民间诗歌的朝廷机构,历代乐府,留下了颇多的五言诗杰作。

  至曹丕的《燕歌行》一出,一句七个字,字数更多,明显容量就更大,给了诗人更多表达空间,于是这种格式上的创新,使得曹丕的《燕歌行》的整体水平和造诣,虽然明显逊色于他弟弟曹植的《白马篇》,却仍然拿到了「天机」给出的六星的高分,成为他的代表作。

  至此,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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