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三章 贼子尔敢!_不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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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热。

  虽然谁都知道,一首四星之诗,哪怕陆洵真是个榆木疙瘩,也绝无可能此时就把「初读」轻易地拿出来,赠于在场诸人,可即便如此,能与一位刚刚写出一首四星之诗的人一起坐下,探讨一番,那也是极好的。

  虽然他是陆洵,那个众人皆知的美男子榆木疙瘩陆洵,但今日之他,又岂是昨日之他?

  但此时此刻,陆洵却笑嘻嘻地反过来一把抓住了郭芬郭大官人的手,脚上像生了根一般,没有被他扯动,笑道:“非是不愿留下与大官人共享歌舞,实在是酒后乏力,要归家呼呼大睡去也!”

  然而郭芬居然愣是不撒手。

  “哈哈,陆君真快意人也!要睡又有何难,何须远路回府?寒舍正有香榻,留之以待陆君也!另有新购胡姬二人,年可妙龄,岂不能伴眠摇扇?陆君勿去!既醉于寒家,当憩于寒家才是!某愿为陆君扫榻,今日在场诸君,想必亦愿在此稍待,恭候陆君醒来,众意如此,陆君其可拂乎?”

  卧槽这说的我无言以对!

  不过,慢着……胡姬?可以抱着睡吗?还可以做点别的吗?

  这个世界的所谓胡姬,指的是西域很多小国,乃至更西方一些小国的女子,以貌美肤白、摇曳多姿、雅擅歌舞而著称,是很多权贵奢富之家必备的。

  陆洵也就是心动了那么一小下,随后便哈哈一笑,白人美女咱又不是没见过,“大官人盛情,在下心领了,只是……”

  却在此时,忽然有郭家的仆人进了花厅,那郭芳眼尖,一眼看见,当即马上开口,大声问:“何事?”却是正好打断了陆洵的话。

  一旦陆洵把坚持要告辞的话说出口,就连郭氏兄弟也实在是不好强留了。

  但此时若能把陆洵留下,却又实在是有天大好处。

  一位十七岁就能当堂写出一首四星之诗的大才子,无论怎么去交好,都是并不为过的——至少先把这首《小池》的「初读」,买两个位子下来再说!

  一首四星之诗,它的「初读」与闻,便是一「大功」有余!

  修行之途如此艰难,即便天赋过人之辈,要积一「大功」,亦须旬月苦修,在常人而言,更可能要耗去一两年、乃至两三年的时间,都未必可得!

  这不只是千金难买,更是有价无市!

  而一首四星之诗一旦出世,众口相传,要传遍邺城,甚至不需一日,传遍魏郡不过一两日之间,半月之间,便足以传遍天下。

  此时若是放这陆洵走了,听到消息的诸多权贵、奢富之家,是马上就会扑上去的,其中豪富不逊郭氏者,不乏其人。

  到那个时候,再想拿到一席「初读」的与闻,可就难了!

  谁知道竟是那么巧,这时候竟有仆役进门,郭芳的话一出口,郭芬郭大官人瞬间就领会了自家二弟的意思,手上捉着陆洵的手不肯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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