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百四十八章 我要不要搞一个组合?_我是第五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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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星唱片是何劲以八千五百万港币收购的。

  收购过来以后,经过几个月的经营,账面上还是有一些钱的。

  这些钱大部分是何劲之前几张专辑在市面上热销获得。

  不过并不多,大概也就两三百万的样子。

  当然了,华星肯定不会只有这么点钱。

  就单单《情谊》这张唱片目前为止就为何劲与华星唱片赚了三千万左右。

  其中,何劲的分成肯定是要与公司的钱区分开的。

  说实话,其实都是何劲的钱,只是两者之间的性质不一样。

  毕竟公司与个人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自从将华星唱片收购以后,何劲以老板的权利,将他个人的合同改成了三七。

  公司三,他个人七。

  也就是说,他现在的唱片卖出去以后,除掉渠道费、分销商分成、唱片材料费等等杂七杂八以后,剩下的钱,他个人直接拿走七成,剩下的三成才归入公司里去。

  然后,他作为老板,这三成除去公司运营以及其他各种开销以后,他又可以从公司账号里将提出来用。

  “我记得《情谊》的款项快要到账了吧!”

  何劲问道。

  “一号到账!”汤正川回道。

  “等到账以后,我的部分分成先别打给我,直接用这笔钱吧!”

  何劲说道。

  华星是属于何劲独资的,里面的资金运作他相对比较自由一点。

  虽然这样很容易出现风险……

  “我知道了!”

  汤正川挂断了电话。

  挂完电话,何劲沉吟了起来。

  不掌控一个公司不知道,等他一掌控,他才发现,钱这东西是真特么少。

  特别你要是想有所作为,如果没钱,那几乎只能空想。

  所以,他此时突然觉得华星唱片的赚钱速度太慢了。

  靠他跟周惠敏,虽然一样赚了大钱,但他始终觉得差了些。

  “想什么呢!那么出神!”

  小犹太拍了他一下。

  他回过神了才发现,原来是到酒店了。

  “老板,我们先上去了啊!”

  刚下车,刚才坐他们前面一辆车的许志安与梁汉文带着助理已经拿好东西准备上楼了。

  看着梁汉文与许志安俩人进了酒店,何劲突然一拍脑袋,他想到怎么让华星唱片赚钱速度增快了。

  这是唱片公司,赚钱自然就是靠卖唱片了。

  只要他何大才子能为公司出众的歌手亲自制作专辑。

  只要制作出来的专辑中的歌曲能热销,那想赚钱岂不是更容易。

  摸着下巴,何劲笑了。

  若是这乐坛最赚钱的歌手是什么类型?

  并不是单人天王,而是组合。

  看看小虎队,当年为飞碟赚得钱可以说是堆积如山。

  然后现在的五大天王。

  为何会有五大天王?

  还不是因为联合成组合,赚钱更容易嘛!你拉我,我拉你,大家都不容易掉队,赚起钱来,那简直是咔咔咔的。

  另外,何劲在日本也算待过一段时间,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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