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北宋社会阶级结构和赋税制度_帝国的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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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官田多被地主豪族占有或废弃荒芜。北宋的官田有官庄、屯田、营田三种。屯田和营田是兵士驻地的屯垦。官庄大多是荒芜的无主田地,农民垦种后,朝廷收取租赋。

  在宋朝土地占有形式中,官田不占有重要地位。

  (2)官员占田宋代官员大量占有田地,主要是以剥削所得自行购置田产,不再有以官级占田的特权,也不再有占田数量的限制。

  (3)地主庄田唐代中期以来,地主占有大片田地,形成地主庄田。宋代的地主庄田,更加恶性膨胀。大地主在庄上建房居住,形成庄院。称为浮客的佃户也寄住在地主的庄院,一个庄形成一个作为自然经济单位的村落。地主的庄田遍布各地。宋朝有统计数字的租赋田,除自耕农仅有的小块土地外,主要就是地主的庄田。

  宋朝官员可以随意购置田产成为大小地主,地主通过科举考试也可以成为各级官员。官员、地主合为一体,占据了全国绝大部分土地。在不抑兼并的政策鼓动下,皇室、贵族、官僚、地主兼并越来越多的土地。

  2。农民状况地主占有土地,以租佃方式剥削佃农,是宋代地主剥削农民的形式。农民阶级主要是租种地主土地的佃农和拥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半自耕农。他们共同遭受地主阶级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但各自又有不同情况。

  (1)佃农佃农即客户.佃农完全没有土地,靠租种地主土地生活,是农民中最贫苦的阶层。一个大地主可拥有佃客几百户。两川一带的大地主甚至可有数千户。佃农遭受地主的地租和高利贷剥削。

  宋初通行的剥削方法是分成收租。地租率一般都占收成的五成以上。如果佃客没有耕牛和农具,而向地主租用,还要加租。另一种是定额租制,由地主规定定额的租米。地租是地主占有土地剥削佃农的主要手段。

  伴随着租佃制关系的发展,地主放高利贷也成为重要的剥削手段。地主向佃农借出粮或钱,要剥削两倍到三倍的利息,甚至还要农民的子女去做佣质当抵押,实际上是做无偿的奴仆。佃农收成不多,不足以交租,也无力还债。年年借债,年年欠债。佃农世世代代受地主的剥削。在宋代农民中,佃农受压榨最深,革命性也最强。在农民阶级反抗地主的斗争中,佃农始终是基本的革命力量。

  (2)自耕农、半自耕农农民中还有大量的占有少量土地的自耕农。据北宋户籍的统计数字,主户中的四、五等户即贫下户,与客户的数目大致相等。但实际上他们当中有相当多的人是兼作佃农的半自耕农,甚至完全是佃农。因为,一是北宋政府为了榨取更多的赋税,租佃地主土地的半自耕农,虽然只有很少的土地,仍被编入主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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