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百一十三章 见唐玄傲_斗魄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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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立跟在唐风后面,连续跨进了几个小型传送法阵。

  他的魂念却一直不间断地散布在整个望月楼,除了一些阻挡魂念的禁制无法穿透外,别的都能了若指掌。

  两人最终在第一百零八层时停了下来。

  “这里就是盟主的住所,我就不进去了,在门外候着。”唐风把沈立引到一间房前,轻声说道。

  “有劳。”

  沈立点点头,推门而入。

  房间内空空荡荡,只有一张桌子,桌上摆满了纸张,一股股的墨香味散发出来。

  一个看起来约有四十岁左右的男人,挥毫泼墨,肆意挥洒,仿佛融入天地之间。

  笔走龙蛇之间,一个个锐气毕现的大字成型。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整个诗篇,一气呵成,最后题下三个铁划银钩般的大字《侠客行》。

  张扬、蓬勃、豪气。

  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一股这样的蕴味。

  整个过程,沈立没有发出任何一点声音,中年男子也没有抬过哪怕一次头望向沈立。

  直到最后三个字落成,笔也因为承受不了那股绝大的意志,彻底化为粉末时,沈立才开口:“上古诗仙李白的绝句,好诗!想不到唐盟主,竟然有如此心境,当世豪杰尽惭。”

  他不是有心恭维,从头至尾,他完完全全被唐玄傲身上散发出的那股气势震的心神澎湃,如果不是因为心境大大升华,只怕此刻要失态了。

  沈立话落,唐玄傲抬起头来,眼里竟然露出一丝欣赏。

  “你就是沈立?”唐玄傲明知故问。

  他见过沈立的拓像,更知道他跟自己女儿的关系,以他的通天之能,就算沈立用嫫镜隐藏气息,也没有任何作用。

  眼光一瞟,沈立就有一种仿佛要被看穿的感觉。

  比起罗刹族的大祭祀,还要强横百倍。

  正因为如此,他才会欣赏,甚至带着一丝惊讶。

  他唐玄傲天资绝世,当世奇才,能当上八大王者门派的掌门,这得需要多强的魄力和手段。但就算是他,也震惊于沈立的成长,从最初一个小小的魄士,到现在竟然达到魄主一阶,整个过程,不超过两年。

  别人或许可能认为这最多只是沈立的运气逆天,但他却不这么想,每一分的进步,都离不开努力。

  没有一颗强者的心,就算运气再逆天,也绝不可能有如此的进境。

  “沈立拜见盟主,能见到天人,是沈立的荣幸。”沈立恭恭敬敬地说道。

  他见识过幻千羽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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