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30 章 30_我嗑的cp必须he[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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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惊春到底还是个老实人。

  当萧云砚把馒头抛过来时,他牢牢接住,咬了一口说:“少主,跟你说个事。”

  萧云砚护着手中糕点,语气凉薄:“这个不行。”

  莫惊春摇头,去勾他的肩膀:“我喜欢了一个姑娘。”

  萧云砚避开他的手,漫不经心道:“理解,祝福。”

  这反应太佛系,莫惊春斟酌半天的话卡在喉咙里,到底说不出觊觎弟媳这种话了。

  他委婉道:“你可能不信,就在刚才,我对她一见钟情。”

  萧云砚当然不信,他淡色的眼珠微眯,嫌弃地从青年蒙眼的黑布条上扫过:“都看不见了,怎么一见钟情的,不如你教教我吧?”

  莫惊春索性也不装了,他扯下布条,在月色下露出一双深邃的眼睛,与旁人无异,除了眼珠上有白色的阴翳,如玻璃蒙了一层薄雾,隐约有不似凡尘中人的仙风道气。

  萧云砚斜斜勾起唇角:“不瞎?”

  莫惊春重新遮住眼睛,说:“小时候是瞧不见的,这是天生的眼疾,不过我命里有位贵人,是她治好了我的目盲,唯一遗憾的是所见皆是灰白,没有色彩。”

  至于那位贵人,正是萧云砚的母亲,苗疆第二十八任族长。

  因为特殊的原因,族长单枪匹马去了南萧国都金陵,年幼的莫惊春为了治眼睛也跟了过去,被萧梁帝发现后,带进了死士营。

  莫惊春的眼睛其实早就好了,是族长告诉他,要懂得藏锋。在诡谲多变的深宫,一个什么也看不见的瞎子要更安全。

  这习惯一直保持到如今。他在死士营长大,几乎全封闭训练,唯一的任务就是练就最快的剑,成为一个少年的守护神。

  莫惊春注定为了萧云砚而生,无论是回报族长的恩情,还是作为萧梁帝用心栽培的剑客,亦或者是仅仅作为这少年的表兄。

  于情于理,给予全部的忠诚。

  他开始为自己的妄念忏悔,喜欢弟媳,那还是人吗?

  莫惊春纵然再像隐世的剑客,本身也是凡夫俗子,肉|体凡胎都有欲|望,但高不过他的信仰。

  他还是喜欢,却不会越界。只是觉得可惜,腰间的小银铃再也送不出去。对苗疆的男女来说,铃铛就是一生的誓约。

  莫惊春天生眼盲,所以按照族中的规矩,只配拥有哑铃。目盲之人配残缺之物,这就是苗疆等级森严的法则,更别说与外界通婚。

  青年薄薄的唇角微抿,他忽然有些羡慕像萧云砚这样只有一半苗疆血脉的人,不禁问道:“少主,你有喜欢的人吗?”

  譬如……阿愿姑娘?

  回应他的是少年翩飞的衣角。

  “哎,你等等我。”

  萧云砚继续往前走,他根本就不懂得喜欢,即便懂了,骄傲如他,也根本就不会宣之于口。

  情情爱爱有什么好呢?

  他心图天下,不想平添软肋。

  至于莫惊春的喜欢,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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